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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力保健专项能力考核规范

更新时间:2024-04-25

一、定义

以眼部生理特点为基础,利用眼部穴位按摩技术、贴敷疗法和现代化的理疗设施对眼部进行综合调理的能力。

二、适用对象

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、就业的人员。

三、能力标准与考核内容


能力名称:视力保健

工作任务

操作规范

相关知识

考核比重

(一)视力保健调理的方案

1.能制定视力保健调理方案;

2.能根据视力检测表检测判断出视力具体情况;

3.能根据眼部不适状况选择适宜的保健调理技术。

1.眼部的结构

2.视力检测知识

3.常见的用眼卫生知识

30%

(二)操作准备

1.操作者准备:对服务对象进行正确评估,按操作规程要求实施。

2.指导服务对象做好准备,介绍操作技术主要作用和适应症

3.对操作用具进行准备,检查用具,备齐用具

4.对操作工具及现场进行卫生清洁

1.正确评估的知识

2.常用视力保健的技术特点、作用

3.视力保健技术操作规范

4.视力保健安全卫生知识

5.操作工具卫生知识

20%

(三)视力保健的实施

1.能运用中医理论指导视力保健

2.对不同的眼部不适症实施视力保健方案

3.操作流程规范,操作技术熟练

4.能对理疗仪器进行检查,使用后清洁处理

1.眼部穴位的功效

2.眼部穴位按摩的手法、流程

3.保健仪器的操作

50%


 四、考核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达到法定劳动年龄,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。

(二)考评员构成

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视力保健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,每个考评组中应不少于3名保健按摩考评员。

(三)考核方式与考核时间

考核方式:采取模拟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。

考核时间:45分钟。

(四)考核场地及设备要求

考核场地:标准教室或考核场地,采光、通风良好,干净整洁。

设备要求:视力保健相应的操作设备及工具齐全,卫生、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,安全图标清晰。

视力保健专项能力考核规范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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