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  首页 > 专项职业能力 > 考核规范

内画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

更新时间:2024-04-10

一、定义:在玻璃壶内绘制书画图案的能力。

二、适用对象: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、就业的人员。

三、能力标准及考核内容


能力名称:内画制作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职业领域:工艺美术品制作人员

工作任务

操作规范

相关知识

考核比重

(一)工作准备

1.领会工作意图和设计要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准备内画工具和材料

1.金属杆勾毛笔其中狼毫笔勾画线,羊豪笔分染着色,根据题材选择壶形

10%

(二)内画构图

能根据内画壶坯的造型构思一幅图稿

1.具备内画构图基本知识

2.具备花鸟的自身造型基础知识

30%

(三)绘画过程

能根据图稿进行构线、分

染、着色

1.具备素描透视知识

2.具备色彩理论知识

30%

(四)调整

对画面整体层次色调进行调整达到最佳艺术效果

1.具备对内画作品一定的鉴赏能力

2.具备中国画的理论技法

30%


四、考核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达到法定劳动年龄,具备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。

(二)考评员构成

考评人员应具备熟练地内画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,并具有考评员及以上资格,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。

(三)考核方式与考核时间

操作考核采取现场作画的方式组织进行,技能时间操作不超过60min。

(四)考核场地设备要求:考场面积不少于10M2,照明及通风良好,具有整洁无干扰的优雅环境,符合国家标准要求。

内画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.pdf

关 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