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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绘艺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

更新时间:2024-04-10

一、定义:运用以嵌、烙、刻、绘为表现手法的木绘技艺,在木板上创造出具有收藏性、传承性、创新性的艺术作品的能力。

二、适用对象:热爱木绘艺术,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就业、创业的人员

三、能力标准及鉴定内容


能力名称:   木绘艺术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考核

名称

考核规范

相关知识

考核

比重

1、构图、造型、尺寸、准确无误

2、能掌握所绘制的作品技法运用

3、能将作品通过木绘技法工整细腻绘制在木    板上

1、中国画构图法则

2、木绘绘画技法

50%

1、能将所烙的作品通过烙笔将素描关系黑白灰处理得当

2、所烙的作品技法优秀不失中国画技法

3、烙笔温度、速度、力度控制力得当

1、中国工艺美术史

2、中国画技法

30%

1、能将所刻作品通过刻刀用立体关系呈现

2、所刻作品雕工精细,线条流畅层次清楚

 

1、中国传统雕刻工艺

2、中国传统雕刻技法

 

10%

1、镶嵌物底部平整,边缘光滑,镶嵌物与镶嵌物之间无缝拼接,镶嵌物与槽口吻合

2、镶嵌图形完整,缝隙小,牢固不易脱落

 

1、中国传统镶嵌工艺

2、木绘镶嵌技法

10%

 

四、鉴定要求

1.考核条件:完成相关学业,具有一定绘画能力和木绘创作能力。

2.考评员构成:考核员应具备木绘画师相关知识,每项考核考核员不少于4人。

3.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:采取现场考核规定时间内。

4.鉴定场地要求:教室。

5、鉴定场地设备要求:具备工作台,国画24色、铅笔、小刀、橡皮、木板、参考图、毛笔、调色盘、烙笔、砂纸、调压器、螺丝刀、电源、插排

 

木绘艺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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