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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员(申报条件)

 

——物业管理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  (1)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  (2)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。

  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
——助理物业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  (1)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  (2)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  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
 

来源:  更新时间:2012-03-08  阅读次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