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办理2007年下半年全国统考证书的通知
各市鉴定中心、省直有关培训单位:
由于部鉴定中心下发2007年下半年全国统考证书的时间较晚,为使证书尽快下发给考生,更好地促进2008年全国统考工作,现就2007年下半年全国统考证书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证书办理范围:
二、证书办理时间:
1、由于涉及的市和单位较多,各市及有关单位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和省中心联系。联系电话:88616905,联系人:耳日星。
2、由于省中心要在5月份安排全国统考工作,
三、费用:尚未交纳2007年下半年鉴定费用的市及有关单位请尽快交纳,2007年下半年及以前的鉴定费用全部结清后方可办理证书。
二○○八年四月七日